早报记者 李伟 发自 长城沿线
"2006年12月1日,《长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长城事业的一件大事,也是长城保护工作的一个里程碑。"2012年初,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著名长城研究者董耀会在北京的办公室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感慨称。
此时距离条例施行已经整整过去5年。对于大部分关心长城的人而言,《长城保护条例》的颁布是数代人努力呼吁的结果,该条例甚至被赋予了改变中国长城命运的历史意义。
5年后,昔日对条例抱有极大期待的人们却发现,长城所遭受的破坏依旧严重。中国长城的整体保护工作,依然在艰难而缓慢地进行。
长城保护条例"5年之痒"
2006年10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76号国务院令,公布了《长城保护条例》,该条例定于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彼时,国务院新闻办发言人在解释《条例》制定初衷时,坦言:"由于长城是跨越多个行政区域的不可移动文物,各地在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对长城造成较大损坏。"
中国长城学会是目前唯一一个全国性的长城工作机构,学会办公室主任闫健民告诉早报记者,2002年前后学会曾组织专人对长城沿线进行调查走访。"调查结果是,三分之一的长城基本完好,三分之一残破不全,三分之一不复存在。"
基于当时长城的破坏情况,2003年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联名8个届别的45名委员提交了"长城保护工作亟待加强"的提案,建议制定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及长城保护的专项法规。
前新华社记者、长城专家成大林参与了当时文物局对长城保护的调研工作。成大林向早报记者透露,经过半年调研,文物局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了一份20万字的报告。"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后,决定针对长城保护问题立法。但长城涉及地质、林业、建筑等很多行业和部门,所以立法工作开展得十分艰难。"成大林称:"每次讨论都很激烈。很多建议遭到利益相关部门的反对。"
多方利益权衡下,2006年,国务院第150次常务会议终于通过了《长城保护条例》,条例针对长城的特点和长城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充完善有关制度、措施,明确长城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对长城保护的责任,以及长城旅游开发应当坚持的原则和条件等。
"国务院为一个具体的文化遗产发布专门的行政法规,《长城保护条例》绝对是第一个,可以说是破天荒的事情,这是国家对长城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的体现。"董耀会表示。
"全民热情"未能拯救长城
国家对长城保护工作的重视,确实由来已久。
中国文物学会主任委员、著名长城专家罗哲文曾回忆称,1952年,中央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条件下,仍然专门划拨近10万元人民币,用于八达岭长城的修复工作。"我记得我骑着毛驴来到八达岭时,这里是一片荒野,周围有几间破房子,工作条件十分艰苦。但党和人民政府对保护长城始终是极端重视的。解放以来,多次拨款修八达岭、山海关等处长城。"罗哲文透露。
公开材料称,"文革"期间,有人写信向中央反映,部分群众在长城周边拆城砖盖房子、搭猪圈。李先念曾在信函上批示:"长城不能毁。"另据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张晓雨回忆,"文革"结束后,邓小平也曾在公开场合叮嘱文物局的领导:"你们一定要保护好长城,长城就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喽!"
"小平同志把长城保护提到重塑民族精神的高度,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体现了一位政治家的远见。"张晓雨感慨称。
1984年7月5日,北京晚报联合八达岭特区办事处等单位,发起了"爱我中华,修我长城"社会赞助活动。社会赞助活动启事发出的第二天,习仲勋在人民大会堂对《北京晚报》报社领导说:"这是一个好的活动,是个大好事。"
真正将这场活动推向全国的,就是邓小平。1984年9月1日,邓小平为此次活动题词:"爱我中华,修我长城"。该题词在媒体发表后,彻底激发了公众对长城修复工作的热情。资料显示,截至1994年,向该活动捐款的个人数量超过了50万人,单位、地区捐款者近10万个,国内外各界人士的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超过2800万元,修复长城超过6公里。
"从我上世纪80年代接触长城以来,我感觉中央对长城的态度很明确,对保护工作非常支持。"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董耀会告诉早报记者,"但长城的保护,长期以来始终没有被列入十分紧迫的地位,而地方在具体操作上,也存在着很多失误和不足,导致整个长城的消逝和灭亡。"
这似乎是一个难以理解的悖论:中央政府的重视和相关条例的存在,依旧没能阻止长城的消逝。长城究竟在经历着什么样的破坏?
长城到底还有多少伤口
"长城是没有了,但长城砖家家都有。"2011年底,甘肃永昌县城关镇金川西村,67岁的农民周红年告诉早报记者,他家羊圈的围墙,都是用从长城上扒下的砖建的。类似的情况在长城沿线极为普遍,山西大同市得胜堡村民李羊羊家中有两间小屋,所砌砖石就是长城砖。"那个时候盖房子没有砖头,家家都困难,只能掏长城砖了。"
"上世纪70年代,全国上下都在搞'农业学大寨'运动,长城沿线的居民都凿长城砖,用于建房和搞生产。"宁夏盐池县宣传科科员告诉早报记者。大寨,是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公社的一个大队,原本是一个贫穷的小山村。1960年代末,该公社号召社员们开山凿坡,修造梯田,使粮食亩产增长了7倍。此事经《人民日报》报道后,全国兴起了"农业学大寨"运动,长城沿线的民众因此将凿刀挥向了古长城。
"长城的破坏可分成两种情况,一是不可抗力,也就是自然对长城的损害,比如地震、风蚀和雨蚀等等。"《万里长城》编辑部主任郑严介绍道,"还有一种是非不可抗力的破坏,也就是人为的破坏,这是目前对长城最为集中突出的破坏活动。"
目前,尚没有权威数据能够说明长城受损毁的情况,但就早报记者走访情况看,甘肃、陕西和山西等中西部省份境内长城受损最为严重,其中有自然环境的原因,但更多则是人为破坏。2002年河北张家口万全县狼窝沟境内,某施工单位为修路向农民收购石料。"农民没石头就上山去拆长城,以15元一拖拉机将石料卖给施工单位,粉碎后用于铺路基。最后把1000多米的长城挖地三尺,挖成了一条沟。"
类似的情况不胜枚举。前《纽约客》记者、独立作家彼得·海斯勒于2000年前后驾车游览长城,在其所著《寻路中国》中,记录了很多沿线居民对长城的破坏。"这样的情况真的非常多,几乎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看到长城被损毁的情况。"海斯勒在邮件中告诉早报记者。
尽管破坏时常发生,但情况并非完全没有好转。"上世纪80年代提倡'爱我中华,修我长城'后,以及《长城保护条例》出台,长城沿线的保护宣传工作一直在进行,情况也越来越好了。"中国长城学会办公室主任闫健民说。
河北秦皇岛市卢龙县北部的桃林口村,昔日曾是破坏长城的典型代表。"当年唐山大地震,村里的民房倒了,村民就捡长城砖来修房子。"卢龙县文保所所长赵全明回忆,1977年前后,卢龙县修建水坝,长城沿线村民误以为长城会被水淹没,就将长城砖拆卸回家,做盖房的材料用。桃林口村损毁长城最严重的时候,全村397户人家70%的房屋都是用长城砖垒建的。"这事后来被媒体曝光,把桃林口村说成是'世上最昂贵的民房'。"赵全明称。
2006年开始,桃林口村忽然成为了保护长城的模范村。村民在村口广场竖起一块"知耻碑",上面详细写道:"过去我们错了,因为不知,拆长城盖房,国宝未被珍视。现在我们知错了,刻上心中的痛,明耻辱,警后世。"目前,桃林口村大部分村民都自发担任长城保护员,轮流在长城沿线巡查和监督,保护长城。"不仅仅是桃林口村,宁夏盐池、北京延庆石峡村,很多地方在《长城保护条例》出台后,都开始重视和保护长城,这些都是很积极的案例。"闫健民说。
"愚蠢开发"当休矣
沿线居民对长城的破坏正在扭转改变,但更严重的破坏却不期而至。
2006年3月,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丰镇修建公路,根据施工方规划,公路将可能穿越长城。"内蒙古文物局在得知情况后,多次派工作人员到长城保护区找施工单位协商,希望公路绕行。"《万里长城》编辑部主任郑严告诉早报记者,"但是无论文物局怎么去协商,施工方就是没有停工的打算,直接把长城挖开,修了一条公路。"
此事在当时引起社会极大震动。施工方宏基路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此的解释是,绕路或架桥需要增加近千万元的工程成本,施工方无法接受。最终,该公司接受了文物局的处罚,缴纳50万元的罚款。"一边是千万元的工程成本,一边是50万的违法成本,你说商人会选择什么?这恰恰反映了长城保护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尴尬现实,说明我们的规定制度存在漏洞。"长城专家董耀会无奈地说。
"以修路、开矿为目的的破坏,基本都能遭到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抵制。但目前更为严重的破坏,恰恰来自于对长城的旅游开发。"长城学会办公室主任闫健民透露。
"这里就是杀虎口,现在已经没啥看头,都是新修新建的城墙。"山西朔州右玉县人缑蛟如此向早报记者介绍当地的长城关口。2003年开始,当地政府为发展旅游经济,投入巨资将原本的古长城推倒,在原址上修建了全新设计的长城关口。"杀虎口当地政府把完整的城台分为两半,一边各建了一座小楼,破坏了长城的原生态。"中国文物学会主任委员、著名长城专家罗哲文对右玉的做法非常不满,但讽刺的是,右玉人还将罗哲文题写的"杀虎口"三个大字,悬挂在新修的长城关口上。
2000年前后,山东青岛经济开发区对境内齐长城进行了一次修复建设。"当地所谓的修复,就是把齐长城直接推倒,在原址上仿造北京八达岭长城,建设了新的城墙。"提及此事,《万里长城》编辑部主任郑严愤慨地告诉早报记者:"这种开发荒谬至极,简直可以用愚蠢来形容。"
"山东的齐长城,是春秋战国时期留下的长城,距今有2600年的历史。这样的开发,实际上是把2600年历史的无价之宝给毁了,建了仿制品。"长城专家董耀会无奈地说,"更让我们无法理解的是,这样的行为不但没有受到处罚,却作为政府的政绩受到表彰,当事人还得到提拔。"
"各个地方都希望能像八达岭长城那么出名,有那么高的旅游收入。但每个地段的长城都有自己的特点,处理随便了,根本没有恢复的可能,是永远的破坏。"
2012年是《长城保护条例》实施的第6年,这份当初被很多人寄予厚望的条例,却仍未能真正扭转、改变长城破坏损毁的事实。
"从我个人角度来讲,长城保护工作确实还需要得到中央政府和国家文物局的支持,我们在一线开展工作,很多时候真的有心无力。"山西大同新荣区文管所所长刘晓光告诉早报记者。类似的期望在长春沿线随处可听到,张家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管科科长杨夏平表示:"缺乏经费、人力去维护和管理长城,应该是整个长城沿线都普遍存在的问题。长城保护的最大难点在于,保护长城的人来自不同的地区,经济、文化背景都不同,但长城作为一个统一文化,却需要整体保护。"
2012年2月,来自陕西的黄海涛带着6岁的女儿在山西"杀虎口"旅游,他指着面前的两栋城楼告诉女儿:这就是长城。
"实际上,那里根本就不是长城。如果不尽快阻止针对长城的破坏,阻止以旅游开发为目的破坏长城的行为,未来我们的子孙就再也无法看到长城了。这是对子孙后代的误导和不负责任!"郑严称。
媒体称不当开发等致长城遭人为破坏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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