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

【检验检疫】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建设要求

肉类食品营养美味,是人们日常餐桌上的必备食品,也是进出口贸易中的大宗重点商品。因为涉及动物疫情的传入,可能对我国畜牧业带来较大的影响,进口肉类产品的管理要求非常严格。进口肉类产品入境之后必须存放在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由海关进行检疫查验,合格的产品才允许进入国内市场。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的建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1 封闭及卡口设置

1.1 应当具有独立的封闭区域,设立高度不低于2.5 m的隔离围网(墙)。

1.2 凡需以公路运输方式载运货物出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应当建立通道出入卡口,配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控制系统和设备,并且与海关联网。

2 场地设置

2.1 具有储存或者装卸、集拼、暂时存放海关监管货物的仓库或场地,配备相应设施,并且设置明显区分标识。

2.2 应当设置满足海关查验作业要求的场地,配备海关实施查验、安全防护的设备以及相应的专业操作人员。

2.3 根据海关监管需要,预留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辐射探测设备等所需的场地和设施,自行安装且供海关使用的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及辐射探测设备等应当与海关联网。

2.4 具备存放海关暂不予放行货物的仓库或者场地。2.5 地面平整、硬化,无病媒生物孳生地,场地及周围环境应具备有效的防控鼠类的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环境治理 鼠类》(GB/T 31712-2015)的相关要求。

2.6 根据海关监管需要,设置检疫处理区,用于对进出境货物、集装箱进行检疫处理。

3 查验区设置

3.1 查验区查验场周边3 km范围内不得有畜禽等动物养殖场、屠宰加工厂、兽医院、动物交易市场等动物疫病传播高风险场所,周围50 m内不得有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查验场区所在沿边口岸毗邻的境外地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的一类动物疫病的疫区。

3.2 查验区内应当建有查验平台、暂不予放行货物存放仓库以及从事食品检验检疫的技术用房。在查验区的下风位置,建有废弃物暂存设施,应相对封闭且不易泄露,同时应便于清洗和消毒。

3.3 查验平台应当相对封闭,配备遮盖封闭设施,墙体材料及建造应满足安全、保温要求。顶部结构应采用防水性能好、有利排水的材料或者构件建设,一般应设置不小于2%的采光带。地面应平整、坚固、耐磨、防滑,用耐腐蚀的无毒材料修建,不渗水、不积水、无裂缝、易于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地面排水的坡度应为1%~2%。查验平台应设立固定的货物包装、标签、标识整改区域,并与其他区域相对隔离。

3.4 查验平台配备有制冷设备及自动温控设施,温度应控制在12℃以下,应当设有温度自动记录装置,平台靠近门洞处应当配备非水银温度计,并应经过校准。紧邻查验平台应建有储存冷库。

3.5 查验平台和技术用房建新风系统,能有效净化有害异味气体,满足整体作业环境需求。新风系统应由送风系统和排风系统组成,可实现室内正压或负压状态并可调节,防止外界污染物与查验产品交叉污染,疫情应急处置时保持负压状态。

3.6 配置移动查验工作台及查验工具,满足对食品查验作业需求。

3.7 场地内无病媒生物孳生地,查验场地应具备有效的防鼠、防虫设施。查验区域上方的照明设施应装有防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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