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泰国化妆品的定义
根据泰国FDA,化妆品的定义如下:
被视为化妆品的产品必须满足《化妆品法》BE 2558 (2015) 第 4 条的定义,该法规定化妆品是指:
旨在通过涂抹、揉搓、按摩、洒、喷、滴、涂、香水或任何其他方式用于人体外部部位(包括应用于牙齿和口腔粘膜)的物品,用于清洁、美化或改变外观,或防止体臭,或保护或保持部位处于良好状态,包括护肤品,但不包括身体外使用的饰品和配饰。
二. 泰国化妆品上市前控制
(一)化妆品的技术要求包括:
成分的正面和负面列表、标签和声明、上市前要求和良好生产规范 (GMP)。这些技术要求是质量和安全控制的指导方针。根据现行化妆品法规,化妆品在泰国生产或进口前必须向 FDA 通报。在化妆品进口或生产并投放市场之前,进口商和制造商都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在生产或进口之前,向 FDA 化妆品部门通报化妆品信息。提供的信息完整正确后,申请人将收到有效期为 3 年的通知收据。
2. 根据通知中的说明或规格来生产或进口化妆品。
3. 准备标签:标签信息必须用泰语书写或打印,大小必须易于阅读和理解。内容必须准确,不得有误导性。应记录参考资料以供检查。
4. 根据事实宣传化妆品,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应记录参考资料以供检查。
(二)通知所需的详细信息包括:
1. 申请人为制造商、原始设备制造商或进口商。
2. 通知信息包括:
申请人信息,如制造商或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或储存地点、制造地点
化妆品信息,例如名称、品牌名称(商品名)、类别和成分。
3. 提交通知申请表
如果生产或储存地点位于曼谷,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向食品药品管理局办公室申报。如果生产或储存地点位于其他省份,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向其所在地的省级公共卫生办公室申报。
(三)化妆品标签要求:
根据化妆品部门的规定,在泰国生产或进口的化妆品必须贴有清晰的标签,涵盖产品规格的以下细节方面:
(1)产品名称和品牌名称
(2)产品类型、类别
(3)所有成分
(4)使用说明
(5)制造商名称和地址(进口商名称和地址,包括制造商名称和原产国)
(6)净含量
(7)批号
(8)生产日期
(9)到期日
(10)法定警告
(11)通知编号
标签或广告中的任何声称不得表明产品具有任何药理特性或影响或改变人体功能或结构的能力。此外,这些声称不得表明化妆品具有实际上不存在或导致对其质量产生误解的能力。化妆品标签可以包含与广告中显示的声称类似的化妆品用途范围的声称。但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保留产品信息概况,包括支持此类声称的证据。
三. 泰国化妆品注册许可证持有人
在泰国,化妆品注册需要许可证持有人。许可证持有人必须是泰国国民或经授权进口化妆品的注册泰国公司。该法规确保遵守安全标准,并促进该国境内化妆品分销和销售的责任制。Wiselink知汇的泰国分公司可以做您的泰国代理人。如果.............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1709259.html